中欧对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尚有四个月协商期

admin 阅读:63334 2024年07月05日

21世纪经济报道特约记者 钱伯彦 法兰克福报道

7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对中国制造电动汽车征收临时性关税,该关税将于当地时间7月5日凌晨生效。在该笔临时性关税转成永久性关税之前,中欧双方仍有4个月时间进行协商。在此之间,在中国生产并出口欧洲的电动汽车,车企无需支付加征关税,仅需提供一笔保证金。

此前的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已经事先表态若在三周时间内无法就贸易问题达成妥协,将引入临时性关税。

中欧对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尚有四个月协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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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之前首份相关公告,欧委会此次将临时性关税的税率进行了象征性的下调。例如比亚迪、吉利和上汽集团作为被欧盟重点关注调查的中国车企,分别面临17.4%、19.9%和37.6%的关税,即分别下调了0%、0.1%和0.5%。其他积极配合欧盟调查的中国车企将被征收平均20.8%的关税,剩余的未积极配合欧盟调查的中国车企将统一被征收37.6%的关税,税率分别下调了0.2%和0.5%。

以上税率需要累加欧盟针对所有外国进口电动汽车10%的现行税率,也意味着部分中国品牌即将面临47.6%的最高关税税率。

这一象征性的下调也意味着过去三周内中欧双方密集的谈判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7月4日,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表示,对于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中方已多次表示强烈反对,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

事实上,直至6月22日,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委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仍通过多渠道进行沟通。根据欧委会内部人士的消息,双方的沟通是“坦诚和建设性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该笔临时性关税最终落地成为永久性关税之前,中欧双方仍有4个月时间进行协商。在这段时间里,在中国生产并出口欧洲的电动汽车,企业无需支付加征关税,仅需提供一笔保证金即可。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所长梁明表示:“在最终仲裁措施出台之前,我认为中欧双方还是有磋商空间的。”

目前欧委会针对中国电动汽车的贸易限制措施并未得到所有欧盟成员国的一致支持,欧洲政商界人士日前也在持续表达不满。

其中,德国政商界明确持反对意见。德国副总理兼经济和气候保护部长罗伯特·哈贝克于6月21日访华时表示,希望进一步推动中欧双方达成妥协。

宝马集团董事长齐普策表示,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额外关税的做法完全行不通。这么做不仅不能提升欧洲汽车制造商的竞争力,反而可能会损害那些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开展业务的企业。

7月3日,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对当地媒体表示:“(关税)对于欧盟和德国都无法达成目的,既无法保证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无法保护本国工业。相反会使得电动化扩大和气候目标的达成更加困难。”

自6月12日欧委会首次正式提出临时性关税以来,部分汽车制造商已做出反应。

6月14日,特斯拉就宣布自7月1日起因关税原因提高在欧销售的Model 3价格。7月2日,极星宣布将把部分产能从中国转移至美国和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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