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沪深交易所修订发行承销业务规则
3月2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随后,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首发承销细则和再融资承销细则。
在IPO方面,此次修订新增理财公司作为网下投资者,并将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资管产品纳入A类配售对象范畴,享有优先配售权,且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资者。在再融资方面,明确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管理的多个产品参与上市公司定增认购时,可以合并计算,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保持一致。
此外,上交所调整了科创板未盈利企业发行网下限售及配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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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卡点堵点
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是中长期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来源稳定性高、规模体量庞大、使用周期长、风险偏好低等特征,但目前银行理财、保险资管等参与新股网下发行和上市公司定增存在一定限制。
本次首发及再融资承销业务规则修订,进一步打通了银行理财等中长期资金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的卡点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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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与新股申购方面,增加理财公司作为网下机构投资者,支持其管理的理财产品直接参与新股网下发行,并且将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纳入A类优先配售对象范围,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在参与上市公司定增方面,新规明确理财公司、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均可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进一步优化定增发行对象数量认定安排。
某资深理财公司人士表示,随着理财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对于股票直投的需求近年来逐渐增加。此次规则优化调整,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意味着银行理财不需要再通过其他渠道,即可直接参与新股和再融资发行,进而有机会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投资机会和价值,对于投资者来说也是一项重大利好。
优化科创板IPO配售机制
“科创板八条”提出,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
此次上交所修订首发承销细则,还优化了科创板未盈利企业新股发行网下配售及限售安排。
具体来看,第一,按照不同发行规模细化了未盈利企业网下限售比例安排,对于发行规模在10亿元至100亿元的未盈利企业适度提高了整体限售比例;第二,明确未盈利企业可以采用约定限售的方式,对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
报价方面,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可以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的证券,其他投资者按照最低限售档位自主申购。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披露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不同限售安排的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配售方面,明确限售比例更高、限售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市场人士分析,此次规则修订在不改变现行新股发行主要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引入了约定限售模式、实施差异化配售,有助于打破当前平均分配的格局,具有长期持有意愿的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对未盈利企业的了解判断,自愿履行锁定更高比例、更长期限的承诺和义务,并相应获配较多的新股。这不仅提高了其在新股定价过程中的参与度,还有助于形成基于新股中长期价值询价报价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有望迎来更多增量资金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是中长期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制度改革有利于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参与股票发行,给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的增量资金。
此次制度改革也是监管层促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产品工具,提升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权益投资规模,优化投资者结构,更好地形成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市场生态。
沪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研究优化发行承销机制,推动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活动,促进市场形成良好投融资生态。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