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控股递表港交所:去年营收利润双双下滑 旗下品牌卷入天津港垄断案
中国网财经6月20日讯 永康控股近日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同人通融为独家保荐人。
资料显示,永康控股是新加坡的一家集装箱堆场营运商,主要为在东盟地区及中国营运的集装箱航运公司和集装箱租赁公司提供服务。在不同地区,永康控股采用不同的品牌运营,如在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及越南经营使用“永康”,在中国的业务则使用品牌名称克运及毅发。
连续两年收入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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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数据显示,目前永康控股在10个地点营运20个集装箱堆场,能够提供包括储存及装卸、维修及保养、新建集装箱检验以及集装箱运输等一系列集装箱及物流相关服务,总堆场存储面积约为63.03万平方米,总储存量约为9.1万个TEU。
2021年-2023年,永康控股分别实现收入约1.76亿新加坡元、1.61亿新加坡元和1.56亿新加坡元,毛利率分别为20.4%、24.0%及30.2%,对应公司净利润分别约为740.7万新加坡元、1036.7万新加坡元和837.0万新加坡元。不过经调整后,永康控股的净利润分别是740.7万新加坡元、1036.7万新加坡元和1562万新加坡元。
从收入构成上看,报告期内,永康控股集装箱堆场业务的收入分别约为1.0亿新加坡元、1.07亿新加坡元及1.18亿新加坡元,占总收入的57.7%、66.3%及76.1%。此外,永康控股还开展有仓储及集装箱货运站、集装箱销售和新建集装箱检验等业务。
永康控股此次募集资金将用于Megadepot的建设和发展,购买Megadepot的设备和机器(包括计算机系统);升级设备及机器,包括购买电动集装箱升降机;位于中国天津的集装箱堆场及仓储的改善工程,偿还银行借款和提供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香港、上海堆场面临租约到期
据招股书披露,永康控股的大部分业务仍是通过租赁物业进行的。2021年-2023年,永康控股的土地成本分别约为0.175亿新加坡元、0.146亿新加坡元及0.153亿新加坡元,分别占各期收入成本总额的约12.5%、12.0%及14.1%。
租赁堆场的特性让公司必须面对租约到期的压力。据了解,永康控股在内地堆场和货运站场地租赁租期约7个月到15年不等,其中上海堆场的租约相对较短。同样面临到期的还有香港,永康控股在香港的主要集装箱堆场的租赁协议自2018年6月15日起为期五年,其后按季度续约,直至租约终止为止,目前已与出租人协定续租至2024年6月30日。
此外,永康控股近期已失去了在青岛的堆场业务。据披露,2023年底永康控股在中国青岛成立合营公司,由青岛港国际物流持股51%,永康控股持股25%。基于合营关系,从2024年起永康控股已开始将青岛现有堆场业务转让给合营公司,转让过程已于2024年3月大致完成。永康控股明确,公司不再经营堆场业务,但基于合营安排将继续在青岛提供货运代理服务,但无意发展。
永康控股提示,由于土地成本占收入成本总额的若干部分,大部分业务都是通过租赁物业进行,因此公司在经营地区面临显著的租赁市场风险,租赁物业的租金成本的任何大幅或意外增幅都可能对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无法续签租赁协议或确保以可接受的价格和条款租赁替代物业,公司可能需暂停相关集装箱堆场的营运,并把若干业务和资产搬迁到其他地方。永康控股也在寻求建设自有堆场,如正在大胡志明市地区积极物色合适的土地。
旗下公司频遭处罚
除了租约到期的压力,永康控股还需注意运营合规情况,其旗下公司曾多次被处罚。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建委今年3月发布的处罚显示,2024年1月4日,支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天津克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集装箱场站工程建设单位未对该工程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7.9万元。此前,该公司还曾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处罚。据招股书,该公司系永康控股于2001年3月1日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
此前,该公司还曾卷入天津港堆场垄断案,据天津市发改委通报,天津港多家堆场合谋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涉案堆场企业共27家,其中天津克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2.5%的罚款,计3548426.53元。
永康控股在内地的另一品牌也未能幸免,今年1月,上海毅发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因驾驶员在未做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站在集卡挂车上,验箱员未及时阻止存在违反公司验箱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罚款1万元。据招股书,该公司系永康控股2008年5月6日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