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发布“引战”方案:股权意向受让方应为产业集团、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
中国网财经5月16日讯 中集集团日前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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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深圳资本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所持中集集团2.75亿股A股股份,占中集集团总股本5.1%。此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将不低于8.67元/股,公开征集期限是2024年5月16日至5月29日。
深圳资本集团表示,此次交易目的在于支持中集集团优化股权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优化公司治理,提升营运质量和运作效率,为公司引入市场、资本、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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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资本集团给此次交易意向受让方设置了一系列的“门槛”,比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亿元;意向受让方应为单一法律主体且须独立受让全部拟转让股份,不接受意向受让方以联合方式参与竞标,亦不接受联合受让申请;具有合法资金来源,商业信用良好,已足额筹措本次交易价款的资金或具备按时足额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资金实力。
此外,意向受让方应为产业集团,应提出有效的措施或方案,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市场、资本、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协助上市公司扎根深圳,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股份之后,不得提议上市公司总部和注册地迁离深圳市,对于其他方提出的上市公司总部和注册地迁离深圳市提议投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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